清河县财政局组织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5-09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91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市有关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即日起,县财政局组织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年检范围包括各预算单位(纳入县级预算管理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预算编码的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对预算单位违规开设账户,予以撤销,对不按时间撤销的,提交人民银行进行冻结;对隐瞒不报、私自开设的银行账户,视同“小金库”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