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0-04-22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府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清河县委、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日起,县财政局将组织各部门对2019年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内容主要是工作活动(项目)设置情况、管理情况、产出情况和效果情况。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绩效自评,并对所属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复核、抽查和集中审核。县财政局负责指导、检查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还将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2021年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