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量化责任分工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及重大会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4-09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量化责任分工 | |||||||
序号 | 重点(亮点) 工作名称 | 实施内容 | 目标时限 | 月计划形象进度 | 责任单位 及承办责任人 | 主管 县领导 | |
61 | 坚决做到“散乱污”动态清零,倾全力减煤、抑尘、控车、禁燃,千方百计、最大限度给企业生产挤出更多环保空间,为企业护航、为发展让路 | 充分发挥统一监管职能,督导协调各镇政府、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和散煤治理工作,实现全方位、无缝隙推进。同时加强露天焚烧执法检查频次,对核实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处罚追责到位。 | 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已取缔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核查,严防死灰复燃,对整治改造类企业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在2020年底整治到位。分阶段开展露天焚烧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火情。加强对禁煤区、双代区的巡查力度,对散煤复燃问题,依法严处。 | 1-3月份 | 对2017、2018、2019年“散乱污”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加强对禁煤区、双代区的巡查力度。 | 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侯兴军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交警大队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城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开发区管委会 新材料工业聚集区 各镇政府 | 黄清宇 |
4-8月份 | 在开展排查的同时,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由大气办转交属地政府依照整治标准进行分类整治。麦收期间,进一步加大露天焚烧巡查频次,严查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加强对禁煤区、双代区的巡查力度。 | ||||||
9-10月份 | 结合乡镇通过挂条幅、发传单、放广播加大露天禁烧宣传力度。加强对禁煤区、双代区的巡查力度。 | ||||||
11-12月份 | 对全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开展后督察,确保不出现反弹现象。秋冬季联合乡镇对秸秆、杂草、树叶等进行全方位监守,严防焚烧现象。加强对禁煤区、双代区的巡查力度。 | ||||||
62 | 打造一批绿色标杆企业,助力企业争“B”冲“A”,让更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不停产、少限产 | 继续组织帮扶工作,帮助企业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争取更多通过治理能力提升,达到A级、B级企业及正面清单企业。 | 省、市将在7-8月份进行工业污染源减排清单企业绩效分级工作,我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更多企业达到绩效评级标准。 | 1-6月份 | 积极组织开展指导帮扶工作,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 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侯兴军 | 黄清宇 |
7-12月份 | 积极与省市专家保持沟通,并指导企业进行升级改造,争取更多企业达到绩效评级标准。 | ||||||
65 | 积极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监督指导油坊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 1-3月份指导油坊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试运行,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4-11月份对油坊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2月份积极指导油坊镇落实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承办工作任务,迎接省级验收。 | 1-3月份 | 指导油坊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试运行 | 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侯兴军 | 黄清宇 |
4-11月份 | 对油坊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确保 | ||||||
12月份 | 指导油坊镇落实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项承办工作任务,迎接省级验收 | ||||||
68 | 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 继续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现场监管和内部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危险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化指导培训工作,提高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台帐。进一步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做到早防范、早排除,力争把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 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危险废物的产出、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查清来源和去向,查明企业转移、处置的规模、性质等,指导企业在省固废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管理,进行全程监管,杜绝非法处置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 1-12月份 | 加大重点企业排查力度,摸清危险废物的产出、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查清来源和去向,查明企业转移、处置的规模、性质等,指导企业在省固废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侯兴军 | 黄清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