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0-04-09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50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清河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清河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清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清河县应急管理局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本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目标
2019年10月底前,清河县应急管理局要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栏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各科室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科室要通过行政执法文书、照片、录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各项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保留痕迹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科室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7月)
1、制定方案。依据清河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方案要求,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加强培训。各科室适时组织本科室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3、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本部门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制定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和音像记录设备的管理等制度,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二)制定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8月上旬)
结合我局实际,在2019年8月上旬前,完成细化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编制执法行为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工作,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与市应急局进行对接。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中旬开始)
各科室要狠抓工作落实,将我局制定的“三项制度”相关制度进行落实。根据本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将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当中。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
各科室要对本科室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送。
附件:清河县应急管理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清河县应急管理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石新峰 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孙延峰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楚 峰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侯 斐 应急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梁庆荣 刘博 宋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清河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