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民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0-03-28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本报告。现将具体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民政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股室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务公开认知度透明度。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2019年,我局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全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2、强化措施,大力加强民政信息建设。我局为步方便群众办事,依托电子网络等手段,由专人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内容,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及时受理政府网站咨询投诉,畅通民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无专项信息公开经费,2019年信息公开经费列入日常办公费用。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需不断更新和完善,与政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优化流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优化民政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要“快速办”;敏感问题要“透明办”,确保做到工作高效便捷,群众满意。

(四)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我局开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