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时间: 2019-04-18      发布机构:卫健局      浏览次数:91     字体:[  ]

 

清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目前,我中心开展的妇女健康的惠民项目有11项: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4.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服务及干预;
5.免费唐氏综合征筛查;
6.免费无创产前基因筛查;
7.免费5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8.免费家庭访视服务;
9.免费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10.免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11.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各个项目开展须知如下:
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凡准备结婚的准夫妇均可到我县妇幼保健站免费享受一次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包含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
咨询电话:0319-8189026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均可到我县妇幼保健站免费享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具体包含三种目标人群:
一是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户籍计划怀孕夫妇;二是夫妇双方至少一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三是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初婚、再婚不限。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检查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19项服务,其中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咨询电话:0319-8186596 
三、免费增补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所有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均可凭身份证到县妇幼保健站或所属乡镇卫生院进行登记、免费领取6个月的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如脑膨出、无脑儿、脊柱裂等)的发生。
咨询电话:0319-8189098,0319-8189106
四、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及干预
所有孕产妇在孕期可免费进行一次艾滋病、梅毒、乙肝的检测和咨询,提倡孕早期检测。孕妇在孕早期建册时,可以在我县妇幼保健站享受免费检测服务。
为减少因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凡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可在助产机构免费注射第一针乙肝免疫球蛋白。
咨询电话:0319-8189098,0319-8189106
五、免费唐氏综合征筛查
具有清河县户籍、预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孕妇,在孕15周—20+6周均可自愿到我县妇幼保健站免费享受产前筛查服务,简称免费唐氏筛查,筛查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每人可节省240元。
参加免费唐氏筛查的孕妇,一定要在规定的孕周内进行,否则将错过最佳时机,失去筛查意义。同时,筛查前一晚应清淡饮食、筛查当天晨起应空腹,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和身份证,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抽血筛查。预产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属于高危孕产妇,唐氏筛查已经失去筛查意义。
咨询电话:0319-8189098,0319-8189106
六、免费无创产前基因筛查
有效防控出生缺陷,关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安康,关系国家民族美好未来。为满足广大孕妇对产前筛查与诊断分子遗传新技术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控,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在全县开展孕妇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项目。
无创产前DNA检测技术,是通过检测孕期母体外周血中胎儿游离DNA片段,评估胎儿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的风险,为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供了新的有效手段。
1.适宜时间:孕周为12+022+6周的孕妇。
2.适用人群
(一)血清学筛查显示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风险值介于高风险切割值与1/1000之间的孕妇。
(二)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证者(如先兆流产、发热、出血倾向、慢性病原体感染活动期、孕妇Rh阴性血型等)。
(三)孕20+6周以上,错过血清学筛查最佳时间,但要求评估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风险者。
3.慎用人群
有下列情形的孕妇进行检测时,检测准确性有一定程度下降,检出效果尚不明确;或按有关规定应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的情形。包括:
(一)早、中孕期产前筛查高风险。
(二)预产期年龄≥35岁。
(三)重度肥胖(体重指数>40)。
(四)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方式受孕。
(五)有染色体异常胎儿分娩史,但除外夫妇染色体异常的情形。
(六)双胎及多胎妊娠。
(七)医师认为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的其他情形。
4.不适用人群
有下列情形的孕妇进行检测时,可能严重影响结果准确性。包括:
(一)孕周<120周。
(二)夫妇一方有明确染色体异常。
(三)1年内接受过异体输血、移植手术、异体细胞治疗等。
(四)胎儿超声检查提示有结构异常须进行产前诊断。
(五)有基因遗传病家族史或提示胎儿罹患基因病高风险。
(六)孕期合并恶性肿瘤。
(七)医师认为有明显影响结果准确性的其他情形。
除外上述不适用情形的,孕妇或其家属在充分知情同意情况下,可选择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
咨询电话:0319-81890980319-8189106
七、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所有怀孕妇女实行属地化管理,在怀孕13周以内,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实行免费建册,在所属乡镇卫生院享受免费孕期保健管理和健康教育指导。
温馨提示:在怀孕13周之内到县妇幼保健站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妇幼保健计生服务卡》可享受孕期的免费服务项目,及免费的唐氏筛查。
咨询电话:0319-8189098,0319-8189106
八、免费家庭访视服务
凡清河县城区内产妇及新生儿均可免费享受妇幼保健站提供的一次家庭访视服务。
 
咨询电话:0319-8189086,8189106
九、免费农村妇女“两癌”筛查
凡我县户籍的35-64岁农村常住女性,可直接凭身份证到县妇幼保健站免费进行“两癌”筛查。
 咨询电话:0319-8189086,8189106
十、免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后,需新生儿母亲携带以下证件办理:
1.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村委会证明信)
3.采血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办证凭证、《母子健康手册》
4.病历复印件须加盖病历专用章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5.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周岁及一周岁以上的孩子需提供供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亲子鉴定报告;
    2.新生儿姓名一定提前取好,一旦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后,不予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必须由户口登记机关裁切,当事人不得私自裁切副页以免造成废证;
咨询电话:0319-8289096
十一、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凡是清河县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均可凭身份证到县妇幼保健站领取避孕药物、避孕套、宫内节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