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2018年12月份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公示表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9-02-01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  ]

序号
举报内容
承办单位
查处情况
办理状态
1
清河县马屯乡五支庄村北无名化工厂生产过程中散发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查处。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查,我县没有群众举报地址五支庄村,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与举报当事人取得联系,举报人称无法提供具体的地址。
已办结
2
清河县得力泰机械配件厂污染的问题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查,清河县得力泰工程机械配件厂位于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漓江街66号,南邻漓江街,西邻企业,北邻空地,东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郁邦强,该厂2012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主要原料为三元乙丙橡胶和硅橡胶,生产工艺为原料-密炼-轧胶-喷塑-硫化-修剪-包装-成品。
2018年9月29日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与环评不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立即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处罚到位。
2018年12月21日,收到信访案件后,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目前,该厂正在停产整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已办结
3
清河县王官庄镇国亚密封条有限公司污染问题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查,该公司位于王官庄镇前于村牌坊南,全称为河北国亚密封件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为杨树国,2010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发现现场部分生产工艺和设备与环评审批手续不符,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与环评不符的生产设备进行原地封存,并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相关立案手续正在按程序进行。
已办结
4
清河县大营镇张庄村楼板厂南有个磨矸石的企业,粉尘污染严重。老板叫张红路。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对群众举报地点张庄村楼板厂南进行排查,未发现磨矸石生产企业,执法人员将排查情况通过电话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已办结
5
清河县环保局对面北边浦江街北侧军围绒业有限公司,用两个暗管将超标废水直排下水道,企业有人放哨,环保部门一去他们就不排了。要求回复举报人。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查,清河县君威绒业有限公司位于浦江街96号,东邻企业,南邻浦江街,西邻企业,北邻企业,2009年办理了环评手续,2015年7月通过验收,该公司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通过调取该公司供排水记录,联合开发区环保所对该公司厂区管网进行排查,并对厂区外侧大门口到厂界挖掘一个长约50米深1米多深沟未发现有暗管排放。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环境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处理。
已办结
6
清河县西外环与长城大街交叉口鹊屏公司清洗羊绒,举报人称该厂无环评,无污水处理设施。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查,雀屏公司位于清河县长城大街西首北侧,东邻企业,南邻加油站,西邻和北邻外环路,全称为清河县雀屏纺织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褚红杰。主要经营清洗羊绒衫,原辅材料为柔软剂,主要生产设备为工业洗衣机、烘干机和丝光机。
2018年12月13日,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无环评审批手续环境违法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对生产车间的配电柜进行查封,相正在按程序进行处罚。
2018年12月24日,邢台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支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力度,发现违法情况立即严肃处理。
 
已办结
7
清河县辛集乡辛集村盛源化肥有限公司,开工的时候烧煤冒黑烟,污水排到河沟,鱼都死了。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清河县分局
 
经查,该举报地点位于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西,企业全称为邢台胜源化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常瑞敏,现场负责人为黄德胜,已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配套安装了治理设施,未发现企业有废气废水排放。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