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统计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17-12-12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  ]

清河县统计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基本编码 暂不填写
实施编码 暂不填写
事项名称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事项类型 公共教育
设定依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
行使层级 县级
权限划分 清河县
行使内容 宣传并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并认真接待考生来电来访,解答考生相关咨询
实施机构 清河县统计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符合报名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网上报名材料    不需要 不需要  
联办机构 河北省统计局、邢台市统计局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初审 县统计局办公室 1天 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二环节 审核 市统计局办公室 1天
尾环节 办结(省) 省统计局办公室 1天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关于xxxx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由河北省统计局收费
收费标准 35元/科
收费依据 《关于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1】31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上报件
承诺办结时限 1天
通办范围 本县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由市级通过邮寄快递形式送达考生用书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地点 县统计局
办理时间 1天
咨询电话 0319-8166825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319-816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