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河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清公(2023)22号     发布时间: 2023-07-10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段永国、马增军委员:

    您在政协会上所提的关于严肃处理违法信访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访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秩序,更为严重的是挑战法律底线、叫板公平正义、影响社会稳定。久治难愈的非访顽疾,需要通过依法打击来治理。灵活应用打击手段,把惩戒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法律威慑,让抱有“打闹大解决”心理的非访人真正回归理性、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是我们依法治访的目的所在,才能真正有效地将信访工作引入法制轨道,有效削减信访案件存量、减轻基层稳控压力、彰显法律公平正义,重构信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一、滚动排查,提前介入,将非访隐患消灭在萌芽。时刻高悬打击非访的“利剑”,把打击工作前移到非访的隐患苗头阶段,治源头,打露头,防出头。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开展信访隐患滚动排查,对在网上网下发现的各种信访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可能发生非访或群体上访的重大隐患,及时介入调查,跟踪固定证据,控制重点人员,进行训诫教育,告知违法成本,让欲行上访的人员主动放弃违法企图,把信访隐患化解在打击之前。

二、充分取证,亮明政策,助力疑难案件息诉罢访。对于已经形成的涉访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就打击而打击、就惩治而惩治来体现工作成绩,而是把打击违法与化解信访放在同一个盘子里统筹考虑,充分应用打击手段和宽严政策,将息诉寓于打击之中,力争在打击中化解矛盾,在打击中解决信访问题。在工作中,首先是充分调查取证,把案件查明弄清,确保随时可打击处理。其次,向违法行为人讲明宽严政策,对于认识态度较好、能够主动理性解决信访问题的从宽处理,既达到化解信访案件的目的,又不至加深干群矛盾。

三、强化震慑,广泛宣传,营造正确的信访舆论导向。对个别执迷不悟、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涉访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对其实施打击。同时,开展跟踪教育,继续向这些违法犯罪嫌疑人讲理释法,真正使他们认识到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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