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河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3-07-05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  ]

马天坤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针对您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规范提升。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了食品安全“分级分层”包保工作,按照分级分层的原则,将食品企业门店主体与包保人逐一挂钩,并深入包保主体对照任务清单进行逐项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餐饮、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等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抽样检测是国际公认、普遍采用的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技术支撑,是从整体统筹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更是在新的监管体制下更多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的创新性工作。合理布局检验检测机构,科学制定抽检计划,避免重复检测。2023年,截至6月24日,共计抽检1140批次,其中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819批次、餐饮食品(包含餐饮具)76批次,预包装、散装以及其他产品样品合计245批次。不合格24批次,均已完成处置处罚工作。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信息通过清河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依法实施《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我局坚持依法实施《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受理社会公众举报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尽管我局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感谢您提出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不妥或不明白的地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解决,争取给您满意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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