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公安|“三禁”宣传到家中 发放挂历送祝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及重大会议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1-02-25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清河县公安局特别设计、制作了五千份融合烟花爆竹禁放提醒的新年挂历,发放到辖区居民手中,在送去新年祝福的同时,提醒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清河县烟花爆竹“三禁”(不违法燃放、储存、运输)规定,主动上交私存烟花爆竹,平安过大年。
今年清河县
县域全境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任何时间
都不得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和绿色环保意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多名群众主动将剩余的烟花爆竹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