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17-09-30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大 中 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9月27日上午,清河县人民政府在清城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庄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益德,副县长云文水,县政协副主席刘保国出席会议。全县各镇镇长及主管副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县司法局全体人员以及荣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共计11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县长云文水主持。
会上,县政法委书记庄哲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大调解组织网络,为推进我县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利用“民调通”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平台,及时上报纠纷信息,畅通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渠道,为县委县政府有力有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岗位轮训、集中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从改善民生的高度,切实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力度。要求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支持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副县长云文水围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镇调委会要切实发挥领导、督导和处理重大复杂民间矛盾纠纷的作用,特别要通过“民调通”纠纷信息上报平台,及时掌握了解本区域内民间矛盾纠纷的发生数量、调解进程和调解结果。通过“民调通”信息平台,发现村调委会无力调解的纠纷案件或重大纠纷,要及时介入,直接调处,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各镇、村要注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把“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工人、老党员)组织起来,把农村的红白理事会利用起来,配合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县司法局局长徐明启就两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县领导向受到县政府表彰的19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3名先进人民调解员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并向每一名先进人民调解员颁发奖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