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201707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17-07-19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6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财政局
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税〔2017〕50号)按照基金目录动态调整管理要求,我们重新编制了《清河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款人有权拒缴。基金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清河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