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县直幼儿园2017年春季收费公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17-06-28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执收单位:清河县县直幼儿园
管理方式:上缴地方国库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1]3207号、冀价涉费字[1998]13号、冀价行费[2007]73 号、冀价行费[2014]25 号、清价[2016]3 号
收费标准:160元/生/月
减免对象范围: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收费办理流程:
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
2.由业务负责人对收费对象开局统一收费票据,进行收费。
3.汇总上缴国库。
主管领导:楚中岭
业务负责人:周庆斌
举报电话:清河县财政局 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 ;举报电话(0319)8165922,举报邮箱qhxzhg@126.com。
清河县物价局 奥捷大厦316室 ;举报电话(0319) 8166833 ;举报邮箱为hbxtqhwjj@163.com。
清河县审计局 运河街159号 ;举报电话(0319)8183783;举报邮箱pvje@qq.com。
清河县县直幼儿园 康复路
举报电话(0319)8161807
举报邮箱为4574590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