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17-07-26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5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执收部门 | 征收项目名称 | 管理方式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清河县公安局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补办16元 | 冀价行费字(96)第92号 |
清河县公安局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临时证10元,二代证申领、换领20元,补办40元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清河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 | 缴入省级国库 | 160元/本;加注20元/项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清河县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缴入省级国库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80元/本,一次有效通行证加注15元项/次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清河县公安局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缴入省级国库 |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本,签注15元项/次,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清河县公安局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缴入省级国库 | 40元/证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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