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17-03-31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  ]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护航发展、服务经济”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的治安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全力服务经济建设转型升级。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志刚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河县公安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及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做到营商到哪里、企业开办到哪里,公安服务工作就跟踪到哪里,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深化县局党委成员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积极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安全防范制度,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督查追究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涉企投诉件优先查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予以答复。对查证属实的,一律进行倒查问责、严查深究。
    二、强化矛盾排处。始终将矛盾纠纷排处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大事来抓,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加大排查发现和化解调处力度,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坚持源头防范,深入摸排征地拆迁、欠款欠薪等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做到“日排查、周研判、月跟踪”,力求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聚力攻坚重点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对重大矛盾纠纷,主动提请、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突出打防结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涉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综合治理。强化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排查力度,加强涉企案件分析研判工作,坚持内部单位治安状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企业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采取日监测、挂牌督办、限期破案等措施,集中进行专项整治,迅速扭转治安局面。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对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盗窃内部单位等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予以快侦快破、严打重处,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加强企业及周边治安防控。治安、各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企业内部安全保卫指导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安装各类报警器、监控探头等技防设施。
    四、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满意”导向,不断转变服务形式,改进工作方式,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机制。围绕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贴近,上门为企业服务,推行预约式、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窗口单位“首接责任制”,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各类办理事项,当场办结。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营商环境意见,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执法检查“回头看”等活动,实施阳光警务,将公安机关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事时限、监督投诉渠道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